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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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11: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上周,一张近万元的餐饮发票将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系统推上风口浪尖。调查发现,作为一个非纯粹意义上的公益组织,中国红会的经费基本来自政府,其接待费超标严格意义上说属于行政违规,而与滥用捐款没有关系(4月18日《京华时报》)。
诚然,这一事件与滥用捐款关系不大,但我并不认为,这只是一起“行政违规”,更不认为这是在“误伤”公益。所谓“误伤”,一个“误”字有着极大的无辜意思,就事件来看恐怕不能说是无辜。对于卢湾区红十字会来说,在吃饭前完全可以想到行为会对公益产生影响,如果没有想到,那意味着,这些人根本没有资格进入公益行业。
抗日名将吉鸿昌有一句名言,叫做“当官即不许发财”。很多人把此理解为这是一种道德规劝,事实上这里吉鸿昌还提出了从业资格问题。发财并没有原罪,尤其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但要看到,不是每个行业都可以发财,对于官场来说,这就不应该是一个发财的行业。
同样,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从事公益行业。公益行业本身浓浓的道德性,对于行业从业者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诚然,上述招待费超支屡见于官场,甚至不能算是一个什么大不了的事。这件事到了公益行业却不行。作为公益行业的从业者,既然做着道德之事,那么道德修养就不能低。如果这个行业的从业者,把自己等同于一般从业者,和某些公众厌恶的行业一样,有着浓浓的衙门气,出入高档场所,成天面红耳赤,那这样的人就应该淘汰出这个行业。
现在为卢湾区红十字会辩护的人,在内心深处还是把其当成政府官员。或许这个组织的经费确实来自政府,吃的是公款而不是捐款,但不管怎么样,你既然成为道德行业的一员,那你就得按照道德行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你可以羡慕别的政府组织公款吃喝,但你不能在公益行业公款吃喝。如果你不能接受公益行业的道德要求,那你可以离开公益行业。这里,行业和从业者之间是双向选择的,你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那就得认同这个行业的文化,如果不能认同,那么就转身离开。
现在看来,有不少公益行业从业者其实是不适合公益行业的。虽然今天中国公益存在众多体制问题,但从业者的素质问题也不容小觑。而且因为从业者直接与民众打交道,因此,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公益行业的认识,及对公益的认同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