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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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11: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近日,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货车被一百多名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双方同时报警。经警方和卫生部门调查,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消毒、免疫等证明,僵持15小时后,这些狗被一家公司和基金会出资10万元买下并暂时救助。此事引起巨大反响,400余万网友在网上展开大争论。(4月17日《北京晚报》)
在这场有众多明星和名人卷入的争论中,我觉得有一个基本概念需要厘清:“养狗”、“救狗”与爱心没有绝对关联。
明白一点说就是,一个人是否养狗,只关乎个人爱好与习惯,不能作为一个硬性评判标准:养狗的,就一定有爱心;不养的,就是冷血等等。这个常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得到印证。
以此观之,在这起罕见的“截车救狗”事件中,以下道理也同样应该得到明晰:宠物爱好者“截车救狗”,并无法直接证明他们就是“仁爱之士”,只能说明他们对狗这种动物充满感情;而那些质疑“截车救狗”的网友们,也未必就一定是冷血之人,只能说他们对“爱心”有自己的理解和立场。
遗憾的是,这些常识在“截车救狗”事件中被宠物爱好者搁置一边,他们展示出来的是咄咄逼人的态势,在“救狗”与“爱心”画上等号,并且将之上升为一个不容质疑的标准:为了显示他们的“爱心”,可以无视交通法规,强行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货车,并且一拦就是15个小时。为了彰显他们的 “狗道主义”,他们像亲人一样照顾520只狗,却全然不想,这样长时间堵塞高速交通,万一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其“爱心”岂不显得狭隘和矫情?
其实,这起事件和所谓的爱心没太大关系,只关乎规则问题:某个群体表达自己的诉求——哪怕这个诉求再伟大——要不要遵循这个社会所认可的规则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