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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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14: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主任洪俊岭表示——
本报讯(记者卢文洁 通讯员伍毅)去年4月广东开始实行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至今一年时间里全省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3例,占全国50%以上。
昨日,广东省红十字会举办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捐献专题宣传,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主任洪俊岭谈及“考驾照与遗体器官捐献挂钩”这一热点问题时,个人表示很赞同,但必须要设立健全的运作体系确保捐献器官得到公平、合理运用。他表示运作体系的设计最早也要到今年底才能完成。
去年4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在全国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广东是试点省份之一。
人体器官捐献仅限于非活体、非血缘关系,严格遵守遗体、无偿、自愿的原则,所有技术性问题由卫生部器官移植准入医院负责。据悉,目前全国每年有150万左右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能实现移植的仅有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