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爱公益频道 > 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 >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近年来,河北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法、载体和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沧州市青县坚持不懈推进公民道德建设,10年推出了500位道德模范,不仅带动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也助推县域经济实力显著提升,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成功范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实到基层提供了宝贵经验。
紧密联系实际,充分激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是群众、力量在群众。紧密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实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地生根、丰富完善的基本条件。青县之所以能够涌现出这么多道德模范,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始终坚持“主体在民、参与靠民、宣传为民”的原则,推动群众自发自愿参与道德模范评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群众的工作生活紧紧相连、密不可分。
在青县,道德模范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分布广泛,不同职业、不同地域、不同年龄的平凡人共同铸就了青县道德模范群体。青县道德模范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村街、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道德评议会组织“月评好人”,年底再由乡镇道德促进会在此基础上评出道德模范,最后由县道德促进会从中评出年度“感动青县”的道德典型。这种层层评比、逐级选拔的方式,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据统计,仅年度活动就直接吸纳了道德建设组织者、参与者2.8万人,群众参与率达到60%以上。青县充分运用各种大众传媒,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事例,教育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多献爱心、多行公益。通过评选活动、宣传活动,青县将广大人民群众吸引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来,在评选模范中学习模范,在学习模范中争做模范,实现了建设主体与教育客体的有机统一。
善于创新载体,积极搭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参与平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充满真理的力量。如何使群众主动接受、积极参与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搭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参与平台至关重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推进,道德建设的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工作对象呈现新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搭建群众乐于、易于、便于参与的平台载体,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青县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融入不同群体的生产生活中,实现了主体全覆盖、行业全渗透。在农村、社区连续十年开展“文明之家”、“文明胡同”评选活动,激发群众讲文明、争先进的热情;在机关单位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岗位竞赛等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政务效能;在企业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一条街”、“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在学校开展“道德教育第一课”、“小手拉大手”、“小雷锋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道德观念;在社会广泛开展以“助人为乐、扶贫助残”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先后组织维护交通、义务植树、扶贫帮困、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170余次,参与人数达6.2万人。各领域、各层次群众广泛而深入的参与,强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认同、增进了社会共识。
抓好典型示范,以榜样的力量引领社会风尚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模范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的优秀分子,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脊梁、群众的楷模,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榜样。大力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见贤思齐、你追我赶、共讲道德、共创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加强新时期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
在开展道德建设过程中,青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德模范的培养和宣传工作。一方面,抓好典型选树。早在2001年,青县就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评选“孝敬模范”、“教子模范”活动。此后,连续10年开展评选“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团结和睦”道德模范活动。2008年起,又广泛开展“身边好人”征集评选活动。10年共评选县级道德模范500位,受到国家和省市表彰的达50多人,形成了好人频现的“青县现象”,也成就了“道德青县·爱心之城”的品牌效应。2008年10月,中央文明办在沧州市隆重表彰“中国好人”,青县获奖者数量居全国第一。另一方面,抓好激励表彰。既重精神鼓励,又重物质奖励。青县广泛开辟褒奖“平民英雄”、表彰“凡人善举”的阵地,在全县农村建起了400多个道德建设公开栏,让表现优秀的普通群众成为主角。从2008年开始,又连续举办三届“感动青县”道德模范评选颁奖盛典,隆重表彰70名道德模范,并将他们的名字铭刻在“道德楷模荣誉墙”上。县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用于奖励道德模范,成立了“青县好人后援会”,设立了“道德建设公益金”,对经济困难的道德模范家庭进行帮扶和救助,让好人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和关爱,让“好人有好报”,全县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蔚然成风。
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推动作用
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应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正气、教育人民、凝聚人心。
青县十分注重把公民道德建设贯穿到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日常报道之中,使新闻媒体成为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传播者和推动者。青县电视台开办的全国第一个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的电视栏目《德化人生》,突出群众视角,运用群众语言,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10年来共摄制播出青县人自己的道德故事520余期,宣传推出各类道德典型500多位,成为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品牌栏目和重要阵地。此外,青县还十分重视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博客、播客、手机短信等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传统美德,引导热点问题,开展舆论监督,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了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氛围。同时,省市媒体及中央媒体也高度关注“青县好人”现象,先后多次报道青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管—评—帮—带”的制度保障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只有通过制度来保障和激励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模范人物,才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参与、自觉践行、自觉养成。尤其是在当前传统现代交织、东西文明交流、价值观多元多样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把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近年来,青县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众组织具体负责、百姓广泛参与的道德建设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民主治理新机制、民生保障网、平安和谐网、道德文化网”的“一制三网”工作思路,定目标、搭平台、强监督、搞活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持续、良性运转;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社会管理和文明村镇指标体系,形成鲜明价值导向、工作导向、考核导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党的建设等方面统筹考虑、相互促进;坚持把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和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着力点,形成集中力量帮扶群众的工作机制,强化办大事、办实事的力度,逐个突破,层层拓展,让人们切身感受到道德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办事机制,开展基层干部“三进三同”、领导干部“结亲帮困”活动,带头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和道德模范,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讲文明、树正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