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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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志愿者为特校孩子提供医疗服务 |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团十堰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在十堰市“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办的指导下,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活动方案。组织县市区团委、高校、机关、企业和社会志愿者与相应的农民子女学校进行结对,对这些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关爱帮扶。对重点人群予以关爱,对失业、闲散青少年进行教育,对残疾儿童提供帮助,帮留守儿童解决困难,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中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团市委便成立了“共青团关爱
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办,其中分管副书记担任项目办主任,学少部、宣传部、希望办以及志愿者工作处等部室负责人为项目办成员,明确了各个成员部室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专人负责制。领导小组成立后,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子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2010年获得的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结对数据基础上,2011年,项目办以“三万”活动为契机,通过对相关学校和县市区团委的走访,更加详尽的掌握了我市农民工子女的具体情况。目前,十堰市内已经完成摸底的农民子女学校共41所,比去年增加了4所,其中城市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8所,乡镇、村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30所。
制订了工作方案。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总体工作部署, 2011年3月,以第1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契机,团市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弘扬担当精神,共建美好十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号召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爱农民工子女。同时,针对生活贫困的农民工子女,团市委希望办向全社会发出《共襄善举 你我协力——“十助贫苦大学生?6?1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倡议书》,同时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十助贫困大学生?6?1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爱贫困的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成就大学梦想。为加强对全市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服务维权和预防犯罪工作,团市委下发《关于建立闲散青少年形式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无闲散青少年”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闲散青少年定期排查汇总和形势分析工作制度,开展“无闲散青少年”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
强化了工作措施。为了确保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团市委建立了部室联系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管理。同时,还利用团干、县市区团干、志愿者等QQ群和飞信群,随时发布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活动方案及工作信息,督促工作落到实处。